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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路分类


上传时间:2007-06-26 12:30:00  返回

公路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,按照国家规定的《公路工程技术》技术修建,并经公路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的城间、城乡间、乡间可供汽车行驶的公共道路。按交通量及其使用任务和性质,可分为5个等级,即高速公路、一级公路、二级公路、三级公路、四级公路5个技术等级。

1) 高速公路 是专供汽车分向、分车道行驶并全部控制出入的干线公路。

2) 一级公路 一般是能适应各种汽车(包括摩托车)折合成小客车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15000—30000辆,连接政治\经济中心或通往工矿区、港口、机场,可供分道行驶并部分控制出入、部分主体交叉(即许可保留少量平面交叉)的公路。一级公路有4条车道,设中央分隔带,其计算的行车速度分别为100公里\小时和60公里\小时。路线极限最小曲线半径分别为400米和125米。

3) 二级公路 二级公路分为汽车专用二级公路和一般二级公路两种。汽车专用二级公路是能适应各种汽车(包括摩托车)折合成中型载货汽车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3000—7500辆的,连接政治、经济中心或大工矿区、港口、机场,专供汽车行驶的公路。

4) 三级公路 是能适应各种汽车折合成载货汽车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2000辆以下,连接县及县以上城市的一般干线公路。

5) 四级公路 是能适应各种汽车折合成载货汽车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200辆以下,连接县、乡镇的支线公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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