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超危大工程就一定是重大风险吗?
|
|
很多同事做方案、做双重预防台账时都会困惑: 只要是超危大工程,是不是必须全部判定为重大风险?是不是里面每一道工序,都要一刀切全部标红? 今天,我们尝试把这两套体系讲清楚。 要点:法规没有强制写死“超危大=重大风险”,但各地双重预防机制实施细则普遍约定:超危大分部分项工程,固有风险原则上判定为重大风险。 一、超危工程与重大风险,这是两套体系,不能直接划等号。 1、危大/超危大(37号令、建办质〔2018〕31号) 对象:分部分项工程; 作用:判定要不要编专项方案、要不要专家论证; 只定义工程危险类别,不直接等同于双重预防的红橙黄蓝风险等级 。 2、重大/较大/一般/低风险(双重预防机制) 对象:风险单元(分部分项、危险源、工序); 作用:风险台账、管控层级、公示; 由地方住建部门出台实施细则做对应关系 。 多数省份的通行做法: 超危大分部分项 → 固有风险:重大风险(红色Ⅰ级) 普通危大分部分项 → 固有风险:较大风险(橙色Ⅱ级) 注意:这是地方实操约定,不是住建部全国强制条文。 图片 二、关键区分:分部分项固有风险 ≠ 各工序作业风险 分部分项是超危大,整体固有风险定为重大风险;但内部各工序的作业风险可以不一样,不全部都是重大风险。 举例:模板支撑超危大分部分项 分部分项固有风险:重大风险(红色),必须专家论证; 混凝土浇筑工序:作业风险,动态风险,是重大风险; 支架搭设、拆除:作业风险,较大风险; 钢筋绑扎:作业风险,一般风险。 重要红线: 即便某道工序作业风险评定为一般风险,只要属于超危大分部分项下作业,管控标准不能降低,必须执行专家论证后的专项方案。 三、两个高频错误 1、国家规定超危大就等于重大风险,把所有工序全部填红色重大风险,一刀切。 工序是动态作业风险,可以有高有低;只是分部分项整体固有风险是重大风险。 2、拿LEC工序打分,把超危大分部分项固有风险降为较大风险。 分部分项固有风险等级,以法规参数+地方双重预防细则为准,LEC只能评价工序危险源,不能推翻分部分项的固有风险等级。 图片 四、总结: 1. 超危大≠重大风险,但地方实操中,超危大分部分项固有风险原则上定为重大红色风险。 2. 分部分项固有风险是体系先天属性;工序风险是作业动态属性,二者不要混淆。 3. 工序风险可以降级,但超危大体系下的管控标准绝不允许降级。 |